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总体情况,现就《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8]6号)文件中有关考试工作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做如下调整,文件中的其它工作安排和要求不变。
一、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